問:怎樣領導有創造力的員工最好?方法真的和領導其他人不一樣嗎?(勃克,洛杉磯)
答:簡而言之,沒錯。
有創意的人,通常不認為自己受僱於誰或哪家公司,更別談要他們遵守什麼組織階層、順序之類的,所以要領導這些人,只是從管理原則手冊上學個一招半式,絕對不夠。事實上,要帶領這類人倒比較像是門藝術,最好不要硬碰硬。同理心、培育、特別心理諮商等,是比較恰當的方式。但如果只用這些方法,卻又會陷入另一種困境;帶領有創意的人偶爾也得耍些權威。當然,這也不代表要實行高壓統治,畢竟你不想看到他們離開。他們獨到的想法和觀點,往往能開發出劃時代的產品,或許還能帶動整個產業革新、甚至開創出全新的產業。
來軟的!給予合理的特權…
然而,
有創意的人得知道分寸,且公司有自己的價值觀,他們也必須尊重這些原則。如果辦不到,他們很容易就逾越分際,毀掉公司原有的秩序。
一般人總認為,應該放手讓作家、編輯、程式設計師、工程師、科學家和傑出的投資銀行家等人,做他們自己想做的事。這些人和你、我並不同;他們的想法更深入、更特別,但也更脆弱。如果把他們視為像工蜂一般的普通員工,他們可是會毫不留情的螫你一下。如果把他們當成電影「星際大戰」裡的尤達大師,他們的智慧就會讓公司受益無窮。
上述看法雖然不無可取之處,但最好不要完全奉行。最有創意的人通常智力高、情感豐富,但他們也可能有點古怪或易怒,有些還相當反社會;許多人可能從小就痛恨現狀,到現在還是如此。這是因為他們的大腦結構和一般人不同所致,還是因為社會默許、甚至鼓勵他們這樣做,目前還沒研究出來。不過,要真正有創意的人遵守制式化規定,似乎真的會壓抑他們的創意,主管階層對此需要有警覺心。
然而,
企業並不是博物館,企業並不是要展示創意作品,而是要把這些創意轉換成獲利營收。為了達成這個目標,就要讓這些有創意的員工體會:自己像是公司的「自由球員」。
曾有個不太在意截稿日、但很有天份的作家告訴我們:「你又不是我老闆。」技術上而言他完全錯了,但在他心裡,他可是再正確也不過。
如今,許多有創意的人確實能接受基本的組織原則和程序。他們會儘量測試老闆的底限,但不會跨越,因此他們的小組和組織就能一步步前進。
但許多公司經常過於縱容這類創意天才,對他們抵抗制度的行為通常睜一隻眼、閉一隻眼,所以經常會看到某些優秀的科學家把年輕研究員當家僕一樣使喚;得過獎的大導演對金主降低成本的要求嗤之以鼻;傑出的電玩設計師根本不和行銷部門溝通。
這些行徑真是非常囂張,但他們一旦表現出自己的價值,許多老闆就不太在意他們的行為了;誰會笨到一槍讓公司的金雞母斃命?但問題是,這種負面行為在創意型人員間,往往非常容易互相傳染。
在公司的「大屋簷」下,許多創意人已經覺得自己很委屈,所以一旦他們暗示想離開,老闆都會拚命安撫。但接下來就會發現,不正常的行為已開始像瘟疫一樣在公司擴散開。員工開始愛在哪裡工作就在哪裡,喜歡什麼時候上班就什麼時候上班,大家各自為政。他們不再和「一般」同事分享想法,接著就是和同屬「創意型」的同僚互放冷箭。
享有這種「特權」,對創意型員工而言或許是種解脫,但容易引起其他員工不滿,讓他們覺得自己好像二等員工。
玩硬的!嚴守企業價值觀…
他們會想:為什麼他們這些創意人可以享受這麼多自由?而我們什麼都沒有?最後只會演變成兩種局面:要不一片混亂,要不就是陷入僵局。
領導者這時會陷入一種很獨特、但也並非全然無解的困境。
為了贏得市場地位,管理者絕對要尊重有創意的員工;他們確實與眾不同。但如果希望組織和諧一致且欣欣向榮,領導者就得確保這些差異要在合理的範圍內。
有些創意人員當然會覺得受挫,甚至要走人,但千萬要記住,你才是他們和每個人的「老闆」。為了組織好,你必須那樣做。
【新聞來源:2007/09/17
經濟日報】